引用自中時電子報-社會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60500446,00.html?source=rss

 中國時報 2008.06.05 
8項防偽功能 每張工本費100元
林修卉、蔡依蒨、陳界良/綜合報導

     為防堵戀愛中男女所嫁(娶)非人,內政部特將現在很搶手的離婚證明書加上防偽功能。據了解,離婚證明書共有八項防偽功能,從圖案、紙質到油墨都暗藏玄機。

     內政部表示,結婚制度已改為登記制,新人前往戶政機關登記時,就可以知道新娘、新郎登記前是否為單身

     據透露,八項防偽功能中,僅四項能公開,第一項是證明書的立體蔓草花邊框。第二項是離婚證明書的紙張設計,證明書對著光照,肉眼可看到梅花水印。第三項也是紙張設計,使用螢光燈照射,立刻出現顯性螢光絲。第四項是彩色油墨具漸層效果。

     據了解,已離婚民眾均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請離婚證明書,不論中、英文版本每張工本費一百元。但戶政機關每張離婚證明書的印製費與人工處理費用成本為新台幣五十元,民眾每申請一張,國庫便進帳五十元

     依新修正的民法規定,結婚和離婚程序中,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並完成戶籍謄本、身分證變更後,結婚或離婚程序才算完成;要索取證明書,必須另填寫申請書。

     結婚、離婚證明書的格式由內政部統一設計電腦範本後,以密件送交各戶政事務所,戶政機關輸入申請人相關資料後,用電腦套印在專用證書紙張。

     民政局表示,民眾只需提出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即可履行婚姻制度所衍生的權利、義務,因此戶政單位並未特別提醒民眾一定要申請證明書。除非當事人不具本國身分,沒有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則可申請證明書作為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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